12月23日晚,芦山县公安局宝盛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水沟边上看见一只受伤的“大鸟”,我已经把它抱回自己家中,请你们来处理一下。
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经初步观察和辨认,该受伤动物为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秃鹫,精神萎靡,不进食,无法飞行。民警赓即联系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并顺利将受伤动物移送县林业局工作人员,经林业局工作人员确定该动物为秃鹫,并立即送往碧峰峡野生动物救助站得到妥善救治。
此次救助的顺利进行,充分体现了该所对森林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取得一定成效,同时辖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素质也得到了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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