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你们家喜欢养什么宠物呢?金鱼、乌龟、猫猫狗狗还是叫声婉转的鸟儿?近期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滑动查看下一张图片↓
该名录在保留原有名录所有种(类)野生动物的基础上,新增种(类)野生动物,其中鸟类重点保护对象共种(类),比原来的种增加了种之多,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无论野外种群,还是人工繁育种群,均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其中茂名百姓喜欢的画眉、鹩哥、红嘴相思鸟百灵、绣眼、靛颏等很多常见笼养观赏鸟也在其列
画眉(网络图)
鹩哥(网络图)
具体包括
升级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胸鹀(禾花雀);
升级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鹩哥、画眉、红嘴相思鸟、银耳相思鸟、栗喉峰虎、蓝喉蜂虎、歌百灵、蒙古百灵、云雀(叫天)、褐头朱雀、北朱雀(麻料)、红交嘴雀(交嘴)、震旦鸦雀、红胁绣眼鸟(粉眼儿)、黑喉噪鹛、棕噪鹛、红喉歌鸲(红靛颏)、蓝喉歌鸲(蓝靛颏)、*歌鸲等物种。
此外,眼镜王蛇、黑网乌梢蛇、尖喙蛇、三索蛇等常见的蛇类升级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对于这些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如再擅自笼养、利用将涉嫌违法!为此林业部门提醒
3月26日茂南区自然资源局生态保护股股长接受记者采访。
新版名录已于年2月1日实施,这些常见的笼养鸟和蛇类已晋升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如需继续驯养繁殖,必须于年6月30日之前,名录调整的过渡衔接期期间,向市林业局申请核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具体流程、受理条件可在广东*务服务网查询。
如未能取得证件,必须在年6月30日之前移交当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处理,不建议私自放生。年6月30日之后,无证继续养殖的,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公安局提醒:
年2月1日起,未取得林业主管部门野生动物相关行*许可,继续利用、饲养上述野生动物的,将涉嫌违法行为。对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将根据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中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予以处理。
如果有所疑问的话还可以拨打电话获得提示与帮助哦!
咨询电话
茂南区自然资源局:—电白区自然资源局:—信宜市林业局:—高州市林业局:—化州市林业局:—高新区*法和社会事务局:—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局:—茂名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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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茂名创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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