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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2/7 1: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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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狗,非一般的狗

我是一只狗,我叫孟弟。严格来讲属于马尔济斯犬。我有一个擅长喋喋不休的主人,没错,他是搞哲学的。鉴于我们与人类源远流长的亲密关系,渗入你们的智力文化、神话、故事,以及哲学探索的方方面面也就十分平常了。很难说我们两家是什么时候开始达成这样默契的关系的,但一直以来,你们都毫不掩饰对我们的欣赏。

哲学家柏拉图你们都知道吧,他在《理想国》里面试图给正义(以及其他许多东西)下定义,建立一套完美社会的标准。他认为理想*府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就是护卫者阶层,即领导和保护国家的哲学家战士。护卫者必须对国民友善仁慈,对敌人毫不留情。而这些包含真知的品质,在哪里才能找到呢?答案是,在家犬身上能找到。柏拉图说“它们单凭直觉就能知善恶、辨敌友,它们会去舔主人酒友的手,哪怕对其他情况一无所知,但对不受欢迎的入侵者则毫不留情。”

“它的这个天性确有迷人之处;是真哲学家。”

“何出此言?”

“根据是:狗全然凭认识与否区分敌友。一个动物能以知与不知辨别喜恶,怎么能说它不爱学习呢?”

“确实如此。”

“爱学习和爱智慧,不就是哲学吗?”

你问我怎么知道的?当然全拜我那个擅长喋喋不休的主人所赐,我知道的还不止这些!每天的遛狗时间是我俩维持亲密关系的重要支撑,但是他也不会忘记展示他喋喋不休的技能。经常和我探讨那些哲学问题,比如什么是做“对”的事?什么是美好生活?真的有自由存在吗?生命的意义究竟是什么?长此以往,我现在不一只单纯的狗了,他们都叫我“犬儒”?!

我有一只狗,懂哲学的狗

我是一个人,孟弟的主人。严格来讲是一个哲学博士。我有一只懂点哲学的狗,每天遛狗时我都要和它探讨一些关于这个世界的问题。学哲学就像遛狗,可以选择不同的路线——朝哪边走,走多远,甚至目的都可以不同。那么,学习哲学究竟是锻炼、是娱乐,还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完成的任务,效率越高越好呢?每一个伟大的非西方哲学传统,都值得人们遛着自己的孟弟前去探究……

图源网络/安东尼·麦高恩(AnthonyMcGowan)

我在想办法把更多人迎进哲学的世界,所以记录了《和狗狗的十二次哲学漫步》。当然,这本书是写给人的,而不是写给狗的,解决的是人的问题。然而,哲学问题往往得不到解决,如同历久弥新的新闻。今天,专业哲学家依然在同亚里士多德和笛卡尔交战,同洛克和边沁争辩,但没有科学家会想用这种方式和阿基米德或哥白尼一争高下。因此,哲学的历史永不消逝,永远重要。

哲学本身就是个迷人的故事。我采用的形式和这门学科的历史有关。本书由一连串的漫步构成,呼应亚里士多德边漫步边教学的方式——人们根据这一习惯把他的学派称为漫步学派(Peripatetic),在希腊语中,这个词的意思是四处走动。我和我家狗狗孟弟在漫步时,延续着苏格拉底的辩证传统,以哲学领域广泛的学科划分为指引,探讨哲学的核心问题。我把本书的内容分成了一次次漫步,所以就像漫步一样,我们时不时会偏离大路,捡起树枝打打灌木、吓吓兔子、喂喂鸭子,偶尔也会走到死胡同。有时候,唯有走过车水马龙的大路,穿过刚收割完的麦田,才能柳暗花明,来到别有洞天的林中空地,遇见翠鸟争鸣的潺潺小溪。12次遛狗,12个哲思时刻。

[英]安东尼·麦高恩著王喆译天津人民出版社年11月

安东尼·麦高恩(AnthonyMcGowan)

哲学博士,当过夜总会保镖、记者、公务员、大学导师。如今的他已是一位成熟的作家,出版有多部文学作品,有时文风温暖、幽默,如《躺平的艺术》(TheArtofFailing),有时文风深刻、尖锐,如《那把杀死我的刀》(TheKnifeThatKilledMe)——这部作品还被拍成了电影。年,他在两次提名后,终于凭《云雀》(Lark)获得了卡内基文学奖。目前他和作家妻子、两个孩子、一只马尔济斯犬孟弟住在伦敦北部,继续着创作的生活。

什么是好狗狗,什么是坏狗狗

节选自《和狗狗的十二次哲学漫步》

哲学或许做不到时时有趣,但至少应该努力做到有用,让你无论在社交媒体上,还是在酒吧里,在碰到各种各样的观点时,都能凭借哲学去伪存真。哲学能助你一臂之力,让你成为一个更好的人,一个会去思考如何采取正确行动、如何制定恰当人生目标的人。哲学会引领你静下心来思考“大问题”:我们为什么在这里?现实的终极本质是什么?我合上冰箱门的时候,如何知道里面的灯真的熄灭了?

学习哲学有许多好理由,但并不是说有了哲学做武器,你就能在和家人吵架时战无不胜。其实,我想说的是,当你的另一半正对你大为光火的时候,千万别耍哲学小把戏:别拿休谟的叉子或奥卡姆的剃刀在对方面前挥来挥去,你会被平底锅伺候的。没胜算的,就算真靠哲学吵赢了,也常常是杀敌一千自伤八百——胜利的代价远远超过获得的好处,比如失去符合逻辑、高效摆放的洗碗机帮佣,或者陪对方看完第十五遍《西雅图未眠夜》。

图源网络/美国电影《西雅图未眠夜》

养狗也有很多好理由,其中有一条理由便是让你在吵赢对方却元气大伤后,有借口逃离公寓。毕竟,狗是要遛的,哪怕是马尔济斯这种对户外活动不大感兴趣的睿智小短腿也不例外。

“孟弟,心情怎么样?”我问道,我俩正乘着公寓里咔咔作响的旧电梯下楼,“去墓园还是公园?”

孟弟抖了抖身子,好像并不在意路线。孟弟能够通过抖身子做很多事情。孟弟式抖身子可以表达许多不同的情绪、判断、想法,甚至观点。孟弟式抖身子还可以表达同意或反对、哂笑或怒斥,此外,还能表示他找出了你的逻辑漏洞或赞同你的论证。而刚才那一抖是在说:在坟墓上尿,还是往树上尿?我都行啊,你决定。

“墓园近一些,但汉普斯特德荒野公园会比较不那么……”

瘆人?

我点了点头。“去汉普斯特德荒野公园。”

到汉普斯特德荒野公园要穿过金融寡头和对冲基金经理们居住的街区,走上个二十分钟。与伦敦大多数公园不同,汉普斯特德荒野公园让人感觉杂乱无章、不修边幅,让人……摸不着头脑。前一刻还在城郊,一转眼你就置身荒野了。好吧,也没那么荒,但你可以走上好几分钟都见不着一个人影。或许这种城郊变荒野的过程并不像我说的那样戏剧化。汉普斯特德荒野公园和周围街道在一个既不算城镇也不算乡村的空间里错落交织。这让人联想起斯多葛派早期哲学家克吕西波斯(前—前)脑中的悖论和困惑。

斯多葛派是公元前三世纪在雅典蓬勃发展的哲学学派,他们一路壮大,后来甚至“占领”了罗马,以至于罗马皇帝马可·奥勒留成了最伟大的斯多葛派哲学家之一。我们过会儿再聊斯多葛派,现在我想说的是,他们有一个重要的观点,即每一位哲学家都应该立志成为全知的圣人,对物理世界的联系了然于胸,知晓万事发生的必然性,不管什么问题都难不倒他。

比如,多少粒沙子能垒成沙堆?[这被称为连锁悖论(soritesparadox),其中sorites一词在希腊语中是“堆”的意思]

显然,我们一眼就能认出沙堆,我们也知道三粒沙子成不了沙堆。因此,一定存在一个临界点,再加一粒沙子,原先散落的沙子就成堆了。但仅仅一粒沙子怎么就能带来如此大的变化呢?同样的问题也适用于秃子。一头密发逐渐稀疏,直到最后不可否认地成了秃子。但他是什么时候开始变秃的呢?又回到那个问题,必然存在那根标志着临界状态的头发,但是一根头发怎么就让秃与不秃变得如此泾渭分明呢?

在学校里,有一种连锁悖论让我见识了什么叫投机取巧。操场上,一个粗野的大个子走到你面前,一把逮住你,逼你回答下面的问题:“给你一块钱,去不去跟希尔达(Hilda)亲嘴?”

希尔达是食堂的打饭阿姨,又老又凶,满口龅牙。她会往你餐盘里盛泡发的土豆泥和棕色肉糊糊。

“不去!”你应该会这样回答。

“这样啊,那你要什么才愿意跟希尔达亲嘴?”

“我什么都不要!”

“哈!你竟然什么都不要就愿意跟希尔达亲嘴!”很快,整个学校都传遍了你愿意无条件和希尔达亲嘴,还爱上了她,甚至想娶她为妻的事。

好吧,这并不能完全算连锁悖论。但是当你想通下面的问题后,悖论就出现了。比方说,给我一千万,我愿不愿意去亲希尔达?或许我愿意。因此,在一块钱到一千万之间,存在着某个左右我亲不亲希尔达的金额。这就意味着亲与不亲之间,自始至终也就一块钱之隔。因此,你其实会为了一块钱去跟希尔达亲嘴。

在适当的时候,我们还会继续讨论希尔达,或者更确切地说,讨论克吕西波斯和他的“堆”理论。

但不管怎样,我们穿过了中间地带,毋庸置疑地要去和希尔达亲嘴——也就是说,我们到了汉普斯特德荒野公园。这个时节的公园特别美,老橡树、老梣树的叶子仿佛燃烧的火焰,你行走的时候,脚下的橡子、山毛榉坚果、甜栗壳发出清脆的响声。

一本孤独者的自白

文/王喆《和狗狗的十二次哲学漫步》译者

整本书翻译下来,尤医院的段落,是差点和作者一起掉眼泪的。

图源豆瓣

王喆Eggman/真·孟弟

孟弟又何曾会说话,全书都是作者孤独的自白。或许惟凭此方式,才能让“时常隐匿的渴求与情感,能得以单纯而公开地展现”。

图源豆瓣

王喆Eggman/作者安东尼·麦高恩,孟弟喊他阿东

本书作者阿东,天主教家庭出身,初中进了所烂得出名的教会学校,里面学生时常干架,老师则以暴制暴。开学第一天,阿东因为抬头望天空,被老师一巴掌扇倒在地。学校的记忆从此在他脑中挥散不去。书中有关希尔达的桥段,或许与其亲身经历相关。

操场上,一个粗野的大个子走到你面前,一把逮住你,逼你回答下面的问题:“给你一块钱,去不去跟希尔达亲嘴?”希尔达是食堂的打饭阿姨,又老又凶,满口龅牙。她会往你餐盘里盛泡发土豆泥和棕色肉糊糊。“不去!”你应该会这么回答。

——节选自本书

阿东二十一岁罹患癌症,九死一生,加上读了哲学,有抑郁的经历,所以对死亡绝不陌生,书中的墓志铭,怕真是他想的。

石碑下方泥土中,埋着苦命人阿东;曾经血肉成白骨,孤独终老一场空。

——节选自本书

但他只想带上孟弟,而不带一个亲人。

我们当地的墓园是真漂亮。有些地方经过了精心修剪,如同亚历山大·蒲柏的双韵体那样整齐划一、间隙均匀。另一些地方则任其荒芜,我曾暗暗幻想要是自己家道中落,就弯柳为棚,铺蕨为床住到这里,冷了就抱孟弟取暖,孤独了就点瓶变性酒精作伴。

——节选自本书

阿东妻子貌美手巧人缘好,开了家服装设计公司,尝试着写书,竟然顺风顺水出版了。而阿东则……

图源豆瓣

王喆Eggman/阿东的妻子

如今,我搞服装设计的妻子,成了有出版作品的作家。而她写书的丈夫,则除了奶爸之外啥都不是。失败、失败、失败。我们的朋友都对此绝口不提。我被人可怜,遭人惧怕……

——节选自作者博客日志

或许这就是为何在本书中,阿东妻子被孟弟称作女老大了。

“有人来了”。

“啊?真的啊?”

“真的”。他闻了闻。“是女老大!”

“那我们等会儿再聊!”

——节选自本书

这本书虽然大多数书评将其定义为风趣幽默。对此我不敢苟同。本书的重点对我来说,是嬉笑背后的浓浓深情。摘几段翻译时让我动情的片段吧。

图源豆瓣

王喆Eggman/记忆只持续一周的孟弟

片段一:写分手

即使她已离我而去,即使共同探索的乐趣已如过眼云烟,但我依然发现自己会在人群中寻找假发,寻找顶在一张忧郁的脸上方茂盛、浓密、巧克力色的那团东西,然后我会默默地对自己说:“糖浆”,并黯然神伤……

片段二:写寂寞

天空万里无云,灰得似是而非。映照之下,河流也死气沉沉。奇怪,我寻思,真安静啊。人总会觉得流水是嘈杂的。显然,隆隆的湍流或澎湃的大海确实嘈杂,但你会觉得,即使像里士满的泰晤士河这样一条宽阔而苍凉的河流,也总得发出些声响吧,或汩汩,或潺潺。但我闭上眼睛,却听不到一点水声,耳中只回响着十月枯叶的沙沙声,以及不知从哪里传来的,孩子们的欢笑声。

片段三:写幻灭

生命就像肥皂泡,尽管我们知道它终究会破裂,但我们依然会尽力去吹它,把它吹得大大的……每个泡泡都是完美的,却又是独一无二的。我们难道不会因之而高兴吗?泡泡变大时,谁不微笑;破碎时,谁不叹息?

片段四:写回忆

孩子们小时候很喜欢这个消防站。如果她们乖的话,我就会带她们去那里和消防员打招呼,有时候他们会让孩子们去驾驶室坐一会儿,在她们小小的脑袋扣上大大的*色头盔。我回想起过去那些年,回想起孟弟成了我们家庭的一分子,恨自己出门怎么傻到连面纸都不带,我抬起手,用袖口擦了擦湿润的眼睛和鼻子。

图源豆瓣

王喆Eggman/学生在图书馆自习室里拍到的

Hopeyouenjoy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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