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瑚的守护神大法螺,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海南岛一名美食网红“阿壮锅本人”以身试法,吃大法螺还发视频炫耀。
照片显示,他和朋友一口气吃10只大小法螺,遭到网络友检举后被警方刑事拘留。
美食网红“阿壮锅本人”粉丝有19万人,日前他在微博录制吃法螺触法,视频目前已经删除。不过,有网友举报该网红去年就炫吃过大法螺。
据“阿壮锅本人”向警方供称,当时朋友吴某在海南某处渔港用70元买下大法螺,大约长15厘米,螺壳部分是橘红色外型,十分漂亮。
之后,吴某把大法螺送给自己,两人伙同另一名朋友立刻清蒸大法螺,不断向网友炫耀耀口感,还说谎称大法螺价值1千元。
同时把视频发到微博,抖音等社交平台,赚取点击流量盈利。
海南警方11日通报,琼海警方已对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美食博主依法刑事犯罪,请各大短视频平平台及相关互联网行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恪守底线,切实提高发行者和平台管理者的法律意识。
而有多位网友爆料,在法螺(同凤尾螺)进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审核期间,该博主就食用过一次,且网友已轮番提醒。
据了解,大法螺(Charoniatritonis),在腹足动物中,是数一数二的巨无霸,有的可以长到半米长。
主要分布在印度洋,纽西兰,菲律宾,日本,海南岛,西沙群岛,加勒比海,东南亚,中国沿海一带,生长于浅海珊瑚礁,岩石底。
珊瑚礁守护者的大法螺,是世界四大名螺之一,主食是珊瑚杀手“棘冠海星”。通常一只30公分以上的棘冠海星,必须花费好几天才能消化。大法螺可以维护海洋珊瑚礁生态,其存在十分重要。
吃了还要留下证据,不知道要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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