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考县公安局小宋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成功救助六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幼鸟,并移交至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
年5月1日下午19时许,小宋派出所指导员谢良萌带领民警周晓冲等人在辖区日常巡逻时,接到一群众求助报警称,在自购的木材中发现六只猫头鹰幼鸟。指导员谢良萌迅速赶往现场进行查看,经与兰考县公安局森林大队及兰考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联系,该6只幼鸟确为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对此,民警将6只猫头鹰幼鸟带回所内小心安置。
为尽快安置6只幼鸟,指导员谢良萌与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联系,决定立即护送6只幼鸟前往野生动物保护站。最终,在当日21时许,民警将6只幼鸟交到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手中。
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称:小宋镇一直是野生动物频繁出没的地方,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的力量不可忽视,以后希望与小宋派出所积极合作,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开展联合保护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鸟的行为。
供稿:小宋派出所周晓冲
编辑:郭慧
审核:张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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